国家标准《架空和综合管廊用预制保温管道(送审稿)》通过审查
发布时间:
2024-07-04 09:14
来源:
2024年5月13日,国家标准《架空和综合管廊用预制保温管道(送审稿)》审查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全国城镇供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标准审查组专家及编制组代表共28人参加本次审查会。


会议组成了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教授级高工贾震任组长、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教授级高工钱琦任副组长的标准审查组。审查组专家听取了编制组对标准编制过程和内容的介绍,对标准逐条逐句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对主要技术内容及相关指标进行了充分讨论,认为该标准送审稿内容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本标准的制定对提高架空和综合管廊用保温管道工程质量、降低能源消耗、助力供热行业实现“双碳”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审查组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查。
标准全体委员线上审议会于6月25日下午举行。会议由全国城镇供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 455)副主任委员杨健主持,第一起草单位上海科华热力管道有限公司代表对本标准编制过程进行了介绍。审议过程无重大技术意见和分歧,审议会共计50位委员参加,委员出席率为98%,全体委员投票赞成率为98%,本标准送审稿通过了全体委员审议,将按委员审议意见修改后进入报批阶段。
国家标准《架空和综合管廊用预制保温管道》适用于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 2.5 MPa、输送介质蒸汽温度小于或等于 350 ℃、水温大于或等于 5 ℃且小于或等于 150 ℃,用于架空和综合管廊内预制保温管道的制造与检验。标准的编制旨在通过规范产品的生产和检验方法,规范预制架空保温管道的生产,提高保温管道的质量,确保保温管道的使用安全、节能和使用寿命,满足供热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对降低能源消耗,助力供热行业实现碳达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